重點資訊
鄭委員質詢內容豐富且具有建設性,為十分優質的質詢表現。
這位議員口條清晰,並且問的問題也很有邏輯性,問題的點也是與公眾利益十分密切,也沒有讓台電方有機會模糊說詞。
以前不認識這位委員,看完質詢影片後,覺得說話方式非常有強度,會引導對方去做回答是一件好事,但在質詢過程中,多次搶話,或許可以讓對方有多點時間做回答,甚至思考。
優點為邏輯清楚,整體問政井然有序、條理清晰
我覺得他講話清楚有條理,並且資料也準備充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