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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質詢內容豐富且切合民生議題,表現甚佳。也建議能給予官員更多的發言空間,避免互相搶話的現象發生。
問話較短,我認為質詢可以將問題統合給官員一次性回答,較有效率。
簡報資料做的清楚明瞭,對於問政內容也有十足了解
委員報告準備充分,且環環相扣,從人民薪水到核心消費物價指數,再提出蛋價上漲不是因為供給量不足,而是因為其他可能是人為的種種問題來做質詢。也很清楚質詢對象的權責,會要求對方作能力範圍內的承諾。但是質詢時間過於長,公部門無法很完整回答她提出的所有問題。
委員有提供官員適當的回應空間,但整體語速較慢且停頓較多,有點不流暢,是可惜之處。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