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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鄭運鵬立委在質詢時得態度相當良好且過程中有做足準備
邏輯清晰,單刀直入
曾銘宗委員在質詢過程中會將質詢議題清楚地提出,且會等政府官員回答完畢後才接續發言,沒有看到委員有打斷對方說話的情況出現。發現官員回答的方向跟自己提問的方向不一樣時,也會重複確認自己的質詢內容,並提出相關的案例來支持自己提出的問題/建議作法。 質詢態度穩定,語氣平穩,不會過分激動,也不會有忽大忽小聲地情況出現,整部質詢影片觀看起來是舒服的,不會想提早關掉。
麥很爆,聽感會不好,而且他在質詢的時候會打斷被質詢人的回應,會聽不清楚被質詢人說甚麼。也是有咄咄逼人,也有可能是他只是想要得到答案,就是有或沒有看過那篇文章。
他提出了對一些政策現況的理解,但幾乎沒有讓官員有充分回應,很多時候是把自己的觀點不斷重複,特別是質詢主計長朱澤民時幾乎沒有讓對方完整回答。不過在質詢經濟部長王美花時,的確是指出部門無法確保供水穩定,以及電費有增加的可能性。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