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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引用數據輔佐自己的質詢,讓官員和公眾在有參照資料的情況下了解問題和討論
影片中有提到偏鄉醫療的問題,這裡我希望能夠請委員未來多多監督衛福部關於新制公費醫師的規劃,過去舊制的公費醫師期滿留任率一直都非常低,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薪資問題(包含薪資太低或甚至和同院非公費醫師差距過大),我認為既然政府想把公費醫師的制度搞回來,就不應該讓舊制的缺陷一直保留下去,尤其新制公費醫師下鄉時,都是30出頭的年紀,如何讓公費醫師們在鄉下做得開心、有成就感,是衛福部需要去解決的重要課題,如果公費醫師做的不開心,留任率不可能好看,而偏鄉缺醫師的現象也不可能改善,因此我希望衛福部能針對薪資待遇、進修機會跟醫院設便三方面來改善公費醫師制度,未來期望能請委員針對這公費醫師制度的問題督促衛福部制定相關條款保障公費醫師的合理待遇跟權益,不要讓衛福部覺得公費醫師簽了約就應該甚麼都聽他們的。
問政方式很犀利,但跟官員之間沒有有效溝通。對她原本沒什麼印象,現在印象不太好。
圍繞提高罰鍰罰金金額的問題,提出質詢,很厲害。但給予部長等人的回答時間偏少,自己發言的時間過多,可以多聚焦在部長等人的回答上,深入的訊問細節。
緊扣主題,一層一層的進入問題的核心,問得很有技巧。但如果能加入數據的話可能會更好,例如原本破獲的數據和無辜人頭帳戶的誤判事件數據,修法可以改善到多少,要求客觀的評判標準。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