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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先指出全中運的各項缺失,並以此帶到應避免在全大運發生相同的憾事,也講到其他大型運動賽事應該更被關注(例如器材設備的檢查),並應規劃在賽事結束、人民關注這些運動項目後,更加延伸發展,這是我非常喜歡的地方。 第一次知道他,沒有可以改變的印象。
講話平和態度誠懇
我認為委員在質詢中有拿捏好問政的風格,不會到咄咄逼人,也不是一個好對付的角色。只要官員回得合理,楊委員還是會採納聽進去。雖然沒什麼特別有實質性的建議,但至少是健康的質詢內容
我覺得這位立委前面所質詢的內容沒什麼重點,她想強調撞殘比撞死賠得多可能會導致一些駕駛遇到交通事故時會想把對方直接撞死,但這種情況大多數會被因被發現是蓄意殺人而罰得更重,而且她舉的例子也跟她強調的重點沒什麼關係,例子中的那位女駕駛既然還能下車查看車況就代表她沒有受太重的傷,因此用這個例子並不恰當,但最後提到肇事的處罰太輕是很好的質詢,找到了行政方不太容易發現的點且予以提醒
有提出實質建議讓官員了解自己關心的問題是什麼,很好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