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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回應有些過於快速
超級大聲,雖然氣勢很足很不錯,但我耳朵差點聾了,還是希望口氣再溫和一點就更棒了,但對於想偷偷摸摸混過去的官員就不用客氣了。
對於一些小農的權益更加的看重,也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並且給出自己的提議
一開始先指出全中運的各項缺失,並以此帶到應避免在全大運發生相同的憾事,也講到其他大型運動賽事應該更被關注(例如器材設備的檢查),並應規劃在賽事結束、人民關注這些運動項目後,更加延伸發展,這是我非常喜歡的地方。 第一次知道他,沒有可以改變的印象。
問政開始突然就說七年開四次公聽會太少,幾位里長也建議要改變領錢的方法,完全不知道她要討論的主題是什麼,後來又提到民意代表剩兩年要改成剩一年補選,上任九個月算一次的制度要更改,好不容易選上一次卻只能當九個月,最後又說詐騙集團越來越猖獗政府應該要想辦法解決,整個過程講了三個主題但是都只有粗略的討論,也沒有提出什麼實際感覺有效的建議,看完的感想就是蠻混亂的。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