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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在聽王立委質詢算是滿舒服的因爲在問答的時候,等待回答時不會自己回答自己的問題,我認為會讓會議更流暢。
我覺得委員提出質詢的問題有數據配合,非常好,這可以讓我知道委員不是空口說白話,而是有實際數據支持,我認為委員說得很好,我們持續加大我們透入的金額,卻沒有在數據上面看到反饋,可以說是成效很差,這值得我們注意,但這邊我覺得也要說明,委員質詢時太過強硬,很容易在對面還沒講完話時,就岔嘴打斷或者用比對面更高的音量去說出自己的意見,我覺得這個方面有待改善,畢竟基本的禮貌還是需要有的。
音量稍微大聲,聽了很不舒服,不過也代表委員非常認真的在質詢。
雖然質詢時態度有些強勢,但因為蛋荒問題嚴重,也許強勢一些更能給予主委和部長一些壓力作出改變。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