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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地方建設積極爭取,亦點出行政過程中的疏漏,非常值得嘉許。然而由於時間限制,林委員在後續建築技師安全法規的問題並未獲得實質答覆,希望林委員能繼續關注後續發展。
這次的質詢比較像是讓大眾了解台電在做什麼,而非一昧的質疑,當委員聽到非自己專業領域的知識時,並沒有去反駁,而是保持著懷疑的態度提出自己的意見,我認為這是非常好的質詢
陳委員針對較少人關注的文創產業發聲,更積極要求行政官員制定相關計畫,質詢表現佳。
問題不夠明確
雖然一開是探討《全動法》,但結果後段大篇幅是談論中天和NCC之間(尚未完結)的訴訟戰,並以尚未完結的狀況下判定NCC壟斷媒體發言,有以偏概全的立論;而且,假設NCC對中天的判斷有問題,傅委員亦未有提出任何具體建議應該如何改善審核機制,只是說他們隻手遮天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