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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探討十分深入,對青少年犯罪議題相當關注,針對預防及後續處理都提出一定深度的問題,時間管控再好一點點,就完美了
麥很爆,聽感會不好,而且他在質詢的時候會打斷被質詢人的回應,會聽不清楚被質詢人說甚麼。也是有咄咄逼人,也有可能是他只是想要得到答案,就是有或沒有看過那篇文章。
精準指出問體癥結點,並提出具體建議。
對於中國的反應資料準備充分,但有點像是在帶風向的感覺,並不是把重點放在外交與對中國的應對方式,例如在國台辦以及蕭美琴的事情感覺一直給外交部來做球。
優點是委員會不斷重新用自己的話敘述答辯的結果,比官員的回答更能淺顯易懂,大部分的資料都是從報導上貼過來,也很能貼近生活,但是其資料可能會受媒體偏頗而誇大,較無準確依據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