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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此立法委員有將問題指出,並且請行政機關去解決他所指出的問題。提出的質詢也與主題環環相扣。
質詢內容非常專業,確實關注中小企業在碳稅交易中的權力是重要的。
有充分整理好資料,知道自己所想聽到的回答是什麼
她能明確地詢問例如預算或時間等等。我覺得她是很有條理地發問!而且說了很多客觀的想法,禮貌地詢問和提醒應該還有甚麼地方可以改善!且能提出對現在市場的見解,像是裡面說到對中小企業的不公平。並且詢問態度很好,可能我以前對議員的小偏見吧,覺得議員和委員質詢的時候態度都很不好、感覺要吵架的那種。
會給予被質詢官員正面鼓勵,但鋪陳主題的時間稍微過長。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