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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臺北市第3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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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雖然準備了很多資料,但大部分時間聽起來只在肯定政府施政,並未深入做質詢,僅在最後文化創意發展法質詢的時候,提出建議,有點可惜,不過整場質詢看下來,可以感受到委員對於文化是充滿熱忱的。
質詢準備充分,也能切中時弊,但問題有時候太冗長了,可以稍微再精簡一點
有民眾著想
賴惠員委員在會議中表現出協作精神和團隊合作意識。他願意聆聽其他委員的看法,與他們進行交流和討論,並且積極參與委員會的工作,這對於形成共識並推進環境保護工作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對於賴惠員委員的印象有所增加。
我認為委員在質詢中有拿捏好問政的風格,不會到咄咄逼人,也不是一個好對付的角色。只要官員回得合理,楊委員還是會採納聽進去。雖然沒什麼特別有實質性的建議,但至少是健康的質詢內容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