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經濟委員會
臺中市第7選舉區
無黨團結聯盟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質詢內容不管是稿還是PPT都準備很多,但質詢過程有點像在念稿,且有些細節不是很精確,也可能是行政單位資訊不夠透明或方便查詢
時間的把控不太行
提供個人見解,非常不錯。
立委劉世芳質詢國防部長馮世寬,其中的議題包括幾點,一許多軍人被日媒宣稱涉共諜案,要如何預防共諜滲透,二退輔會是負責照顧軍人退休後的生活品質及生活保障的機構,那違反滲透法的退伍軍人還享有被退輔會照顧的名額嗎? 那要先稱讚質詢的流程是平和,流暢的,雙方都很尊重對方的發言權,會等到對方的回答再補出吝一個問題或自己的看法,那麼就我來說,我認為馮世寬部長雖然都沒有閃避問題,但回答的內容都有點籠統或是不太具體那麼我覺得這時候議員或許可以針對一些不清楚的點去追問,而不是草草了事,這點應該是我覺得比較可惜的地方
開頭稍微提到治安問題與責任歸屬,但是並未提出什麼實際有效的意見,接著進入主要的討論主題人行道改善問題,在這個部分提到改善後的維護才是人行道設施問題的重點,並以綠美化做為案例,建議以認證標章的方式製造榮譽感,促使地方村里長負責人行道後續維護工作,但是綠美化真的是成功的例子嗎,以我自己在住家社區觀察到的綠美化區域來看,這個建議似乎過於理想化,社區裡的綠美化區只是比一單空地多了一個牌子標示,整個區域長滿雜草看起來並未有人整理,因此這個人行道維護的提議似乎不太實際。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