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認為能夠問出確切的時間,比較不會打迷糊仗
我覺得要讓官員辯解一下再用自己的觀點去反駁會比較好。
資料準備十分充足,充分掌握住問題癥結點,發言過程從容、有條理,且最後有做到要求部長承諾改善的時間。
資料準備齊全,且給對方許多答詢的空間,也提出具體建議,態度也不會高高在上,質詢的內容也進扣主題
第一點我覺得關於客運,機場到宜蘭的班次需要加開有直接點到重點。後面五漁村及龜山島他要統計外 國觀光客的目的我不太清楚是要幹嘛。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