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覺得可以立場氣勢不要這麼強,聽完官員的辯解再反駁他也不遲。
該立委雖切中主題,但我認為其提供的資料不多,這個案子我是靠自己搜尋後才比較了解,也可能是綠媒都不撥所以沒人知道,畢竟鏡電視換照肯定沒有比科大生在熱炒店跟老闆起爭議多人關心.
講話順暢有條理 具PPT及資料佐證說明
質詢內容較為概括,單純提及了外國例子然後問政府會否效法,但又好像沒有很具體想在臺灣怎樣實行,純粹問完答完就完了
條理清晰 口條通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