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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風格有條不紊,雖沒什麼特別有建設性提案,但至少是正常質詢。
質詢時話語的條理清楚
這位委員時間掌握恰當,沒有打斷官員回答,並且有針對特定議題做深入的提問
張委員問答積極,資料準備得不錯,能夠思考政策是否公平,對於要質詢的問題能夠事先閱讀資料,並且提出問題所在,適時的對比其他國家類似的政策是如何執行。委員有留給對方足夠的時間回答,整體的節奏不錯,質詢的效率不錯。特別關心民生問題,但也不會空談,是位對於人民相當重視的委員,尤其教育方面了解得相當清楚
我覺得相較於前幾位聽見的議員,這位議員的問題比較傾向於引導式問答,沒有不好,但以旁觀者角度會覺得有那麼一絲絲不客觀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