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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需要更具體的提出解決方案
我覺得江啟臣委員可以給馮世寬委員更多的發言空間,影片中馮委員在回應江委員提出的質詢過程中常被江委員打斷回話。
吳秉叡委員在財政委員會的經驗充分,對於我國預算編列的相關規定十分嫻熟,希望委員能持續謙卑抱著其專業位人民服務
我認為議員在未成年上犯罪的建議給得非常好,的確需要跟勞工局一起整合處理,因為不是每個孩子都可以順利的升學,如果為了錢被不法分子吸收,的確很可惜,我認為應該要立法保障那些孩子。
觀看了張宏陸委員的質詢過程後,我認為委員口條清晰,對於質詢之目的明確,由於我對於法律不甚理解無法評斷其專業性,但其質詢有禮貌我認為十分不錯,感覺為良性互動。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