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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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探討十分深入,對青少年犯罪議題相當關注,針對預防及後續處理都提出一定深度的問題,時間管控再好一點點,就完美了
我認為該委員的質詢很快速的切入主題,口齒清晰,不拖泥帶水,面對官員的回應,也有很好的保持住自己的立場,並且不是惡狠狠地踩死對方做錯事,只要官員表示實際有做處理,會很快速地往下個議題帶
資料準備充足
提出多項農產品的問題,還有漁業補助問題,也有達到監督和要求政府的目的,態度良好。
優點是非常積極的表達內心的想法以及準備資料的內容物,但缺點也是太過積極導致部長及署長們無法表達他們的想法甚至是一直被反駁。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