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優點:質詢內容完整且豐富,與官員對話和善有禮 缺點:可以在官員針對問題回復時,給予安靜的空間,否則很難聽到在回答甚麼
優點: 1.有在時間內問到關鍵問題 2.資料準備充分 3.冷靜問政,問政清晰 4.時間控制得當 缺點: 1.前面鋪陳有點久,才切入要點 2.與被質詢者有時會雙方都想發言,互不相讓
列出全中運相關的時間軸,讓民眾能快速理解,要求相關部門補充相關的資料否則將暫停經費的補撥也是很有威嚇性與實際性的做法,也指出現行制度的不足(路跑賽是有規定醫護站的配置而全國運動賽事卻沒有),並希望在接下來能改善。在過程中語氣都很平和並且有禮貌有條理,讓人感覺親和卻不失威嚴。 第一次知道他,沒有可以改變的印象。
希望官員在回答時不要一直打斷
來回之間的討論增加政策改善的機會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