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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找得很清楚,對於整個情況很了解,所以問的時候也能讓人覺得有做功課。質詢方式讓人很舒服,不會咄咄逼人,也很尊重被質詢的人。整個文辭的邏輯很清楚,都有緊扣主題。
陳超明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事由: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2023-03-02 09:00 國土計劃、地方創生政策議題 陳立委一開始將未在討論中的國土計劃法議題提出討論,國土計劃法為我國重要議題,因此為了為地方縣市發聲而偏題,但可惜無相關有力證據可以說明哪一部份有爭議,僅只為地方表達國土計畫法上對下的理解程度不一,而接下來的地方創生政策議題,陳立委明確的點出地方創生政策目前遇到的困難,如人才培育的困境,而陳立委在這段質詢的過程中有些許偏激的言論,但還不至於傷害人或言語攻擊。
本議題所有質詢委員中最精彩的一位!
即使面對對方草草帶過的回答,立委也能從容不迫的應對,並提出相關的建議與問題,很有禮貌的向他問政,即使是一些比較難處理的族群,也會向對方問出一個答案,不管以往的流程是如何,都會再次詢問,避免有差錯,並且關心大眾權益
有時候會打斷官員答詢,讓他們講完比較好,除非他們打算講廢話。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