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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在提出問題時,就已知道答案(有相關資料),不只能避免被搪塞,也能讓對方更積極處裡問題
資料準備充足
賴委員質詢邏輯有時候比較跳躍,就這場質詢而言沒有達成其目的,行政機關和立法委員雞同鴨講,不是個好現象
陳委員對於狒狒、老農津貼等問題深入研究,也有提出適當的建議。然而也建議能給官員更多的答詢空間,避免搶話情形發生導致各說各話而無法有效溝通。
我覺得咬字還可以更清楚一點。然後委員也是詢問得很有條理,給予客觀的意見和解決方案。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