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此委員善於利用簡報來針對議題的敘述,充分利用數字來證明目前國內面對的各種問題,但在質詢時往往都把自己準備的資料一口氣說完,中間沒有時間讓公部門來回答,導致說明完時間就沒了,並沒能妥善的解決問題。
在問政質詢會議中,立委的角色至關重要,他們應能專注於特定議題,提出富有深度的問題,並以優雅的方式追問官員的回答,以實現釐清問題和促進政策改進的目標。然而,有時候立委的問政表現方式可能會顯得自相矛盾,或過於強烈地批評對方,這樣可能會限制官員給予充分回答的機會。 因此,在提問和追問時,立委應該注重以優雅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觀點,避免攻擊性言辭和剁剁逼人的態度。相反地,他們可以以溫和且尊重的口吻表達對議題的關切,以促進建設性的對話。同時,給予官員足夠的回答時間,使其能夠充分回應問題,以確保討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這樣的問政方式有助於建立一個積極且富有成效的討論環境,進而達到釐清問題、推動政策改進的目標。立委的專業和尊重在問政過程中尤為重要,並有助於增強對議題的理解和找到共同解決方案,以造福民眾。
王委員質詢相當接地氣,在有限的質詢時間內點破本次選罷法可能的疑慮,同時爭取警消權益不遺餘力,值得鼓勵!
我覺得講話有條理,且有做足充分準備!
委員在這次的質詢中,說表達的方式及說話的內容,不僅相當具有架構性,也能很直接清楚的點出該問題的重點,也能很明確的表達出自己的建議。在質詢上,也能看出委員對於於該議題的了解度很高,對於在質詢官員時的態度,不卑不亢是一個理性問政的好典範。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