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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質詢的資料準備充足且能夠有效的掌握質詢的節奏,不拖泥帶水也沒有情緒化的質詢讓問題的進度可以一直推進,是一次非常有效率且讓人感到舒適的質詢。
桃園市政府處理神社事件屬地方行政事宜,但在立法院要求中央部委回應如何評價桃園市政府作為並不合適;另外若果想談及原住民在日治時期遭受殘殺壓迫事宜,在立法院有限的質詢時間,與其只是播圖說故事,倒不如直接詢問政府就這段歷史會如何處理或進行公眾教育。整個過程,教育部次長幾乎沒有回應的機會。 在質詢期間多次有意無意製造不必要的對立或標籤,包括把反對把神社日本神祇遷出的人稱為「操弄意識型態」,又多次暗指轉型正義的「受惠人」是民進黨後代。
能糾正被質詢方的答覆中之不扣題處,還算堅持立場
觀看了湯蕙禎委員關於環境委員會的聯席會議,我認為湯委員對於行政人員的語氣溫和且質詢方向明確,提供意見大於質疑,建議大於命令的同時又不失堅定的立場。我個人認為觀感非常好且方向明確,但對於碳排放量的描述可以更明確且帶入確切的數據和可行的改進方法,而不是簡略帶過。
您好,我認為江委員質詢的不錯,問題清晰,且都是大眾可能會有的疑問,並針對問題提出解套,可見是有備而來,希望未來仍能繼續保持。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