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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文本結構是經過安排的,有一定的邏輯,但更細節的部分其實還是有些問題(冗言贅字過多),而且提出的訴求先不論是否正確,光以「想要提出訴求被接受並改善」這點傅委員並沒有做到,講的主題是精準但用字遣詞的精準度明顯不足
其實感覺像是在說教不是在質詢準備的也沒有充沛也沒啥重點
影片中有提到偏鄉醫療的問題,這裡我希望能夠請委員未來多多監督衛福部關於新制公費醫師的規劃,過去舊制的公費醫師期滿留任率一直都非常低,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薪資問題(包含薪資太低或甚至和同院非公費醫師差距過大),我認為既然政府想把公費醫師的制度搞回來,就不應該讓舊制的缺陷一直保留下去,尤其新制公費醫師下鄉時,都是30出頭的年紀,如何讓公費醫師們在鄉下做得開心、有成就感,是衛福部需要去解決的重要課題,如果公費醫師做的不開心,留任率不可能好看,而偏鄉缺醫師的現象也不可能改善,因此我希望衛福部能針對薪資待遇、進修機會跟醫院設便三方面來改善公費醫師制度,未來期望能請委員針對這公費醫師制度的問題督促衛福部制定相關條款保障公費醫師的合理待遇跟權益,不要讓衛福部覺得公費醫師簽了約就應該甚麼都聽他們的。
江委員對於軍人的福利都有照顧到
我覺得趙立委此次質詢的議題最重要的應該是中國應用程式的防範,我認同對於中國的app,在使用上需要格外小心,且不能保留個資,對於媒體識讀的能力與對岸的意識可能會透過這種新興文化,一點一滴地滲透進台灣。另外,對於海底電纜的議題也感到十分有意思,有沒有可能海底電纜的損害人為故意為之?身為本島生活的國民,或許不知道離島的人在通訊上會有這些困擾,因此除了微波進行分流外,發展低軌衛星也是其中一個方式,兩種想法都很不錯,不過在分發經費是否能夠執行又是另一回事,也必須打上一個問號,這也是我對這個議題的最大疑惑。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