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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立法委員有關注到恆春低收入戶目前所遇到的困難且提出問題。
讓官員有時間回覆問題,使得質詢期間有互動性,此外,主題貼近社會議題引起共鳴讓人期待接下來官員做法及回應。
我覺得經過這次委員的質詢,我可以更加了解知道我們台灣的局勢與兩岸關係,對於國安方面的考量,真的是要小心警慎,雖然我們的民主制度可以為我們選出一個符合我們想法的領導人,但我們也要提防他國的干擾與影響,我覺得這很重要。
對於原住民的利益非常關注。
即使面對對方草草帶過的回答,立委也能從容不迫的應對,並提出相關的建議與問題,很有禮貌的向他問政,即使是一些比較難處理的族群,也會向對方問出一個答案,不管以往的流程是如何,都會再次詢問,避免有差錯,並且關心大眾權益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