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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時面帶微笑且有禮貌,說話也清晰有條理,且尊重被質詢官員的發言時間。
14分鐘都自己講話,最後才讓對方回答一點點,應該適當的讓對方回應,藉由回應再繼續質詢,比較恰當
即使面對對方草草帶過的回答,立委也能從容不迫的應對,並提出相關的建議與問題,很有禮貌的向他問政,即使是一些比較難處理的族群,也會向對方問出一個答案,不管以往的流程是如何,都會再次詢問,避免有差錯,並且關心大眾權益
希望可以留足夠時間給對方回答,這也是一種尊重。
立委對於進出口的農業比例掌握得很好,問問題時也能做到關注的重點,只是後面有出現一些主觀的想法,希望能多做改善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