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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點都親儲提出訴求及改正的建議,對於他很加分
我覺得這位委員在質詢時就事論事,不會到處牽拖,很合理的質問被質問者的意見。但有一個缺點就是,他有時候在被質問者發言時,會插嘴,這是比較不好的。
個人覺得賴惠員提及性騷追訴年期是重要的,但似乎賴惠員自己沒有一套很明確的想法甚麼年期才合適,所以當行政當局表示他們有商討、有平衡等等後,賴惠員就沒有再追問下去,只是希望政府要多作宣導;然而,政府說社會風氣不同,這是一個確實的「質變」嗎? 民間或NGO對於追訴期又是有甚麼看法?我覺得如果賴惠員有去了解更多這方面的資訊,那麼不會那麼容易被行政當局帶走。
明確了解問政主題,根據主題進行完整的質詢,且適時給予官員足夠的空間應答、認同其答覆。
大部分的質詢都是緊扣在一個主題上,當公部門的回答帶偏了,立委會從公部門的問題找出癥結點,在希望公部門回到問題本質上,例如我評鑑的影片裡探討缺蛋所以用進口雞蛋來解決短期問題,立委則提出進口只能解決短期問題並會衍伸出費用上升的情況,本質應該是本土總雞量上升,提升蛋量才能解決根本問題。但相較其他立委,他不會提出具提建議讓公部門承諾改善。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