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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諮詢時問題提出問題的解決方式都是治標不治本希望可以提出治本的提議
針對需量競價購入最高的「10塊」有確實的質疑,但質疑卻沒有深問(可以問購入10元的條件是什麼,而達到那個條件為什麼似乎常常窒礙難行?)。不然感覺不僅沒問到核心,還搬出「這樣的事情害得黨被XXX」有缺乏對問題本身檢討的專業度。
希望可以提出具體數據及資料,以及對自己要舉例的藥品成分名稱上更熟悉
我覺得此立法委員的觀點很棒,他提出了無經濟能力的老農民該如何度過晚年,沒有為特定集團發聲,恪守職業道德。
雖然一開始並沒有進入主題而是進行感謝等行為,有點浪費了諮詢時間,但後面就正常,資料充足也有考慮到老人等各種預算問題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