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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一開是探討《全動法》,但結果後段大篇幅是談論中天和NCC之間(尚未完結)的訴訟戰,並以尚未完結的狀況下判定NCC壟斷媒體發言,有以偏概全的立論;而且,假設NCC對中天的判斷有問題,傅委員亦未有提出任何具體建議應該如何改善審核機制,只是說他們隻手遮天
我覺得這位立委好的地方在於,他又質詢問題時有踩到點上,但有時候會在被質詢人還沒答完就搶著質詢下個問題。
委員以最近的Me Too事件進行開場,就是性別平等如性騷提出問題,另外以個案來當例子。他的優點是能夠以不同的新聞個案或所收到的個案來支持他的論點及問題但他的缺點就是提問時間較長首條問題已經用了大概4分30秒來問,之後的提問時間比較長而令部長回答的時間很短,讓官員沒有適當的答詢空間
這次的質詢比較像是讓大眾了解台電在做什麼,而非一昧的質疑,當委員聽到非自己專業領域的知識時,並沒有去反駁,而是保持著懷疑的態度提出自己的意見,我認為這是非常好的質詢
陳委員的問政態度非常的舒適,完全沒有壓迫感但也有認真的講出自己的訴求,坐著的資料考據也非常清晰,邏輯很清晰、有條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