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希望委員可以針對議題質詢
優點:很充分的表述特殊教育的重要性,以及解決方法
列出全中運相關的時間軸,讓民眾能快速理解,要求相關部門補充相關的資料否則將暫停經費的補撥也是很有威嚇性與實際性的做法,也指出現行制度的不足(路跑賽是有規定醫護站的配置而全國運動賽事卻沒有),並希望在接下來能改善。在過程中語氣都很平和並且有禮貌有條理,讓人感覺親和卻不失威嚴。 第一次知道他,沒有可以改變的印象。
無具體提出如何提升對軍人尊重,無解決問題,只分配很少時間在談考察後看到的現象以及可以如何進行更好的資源分配。希望未來能看到委員能提出執行觀點或方法。謝謝委員對退伍軍人的關照,對於榮院的想法很新穎,給與鼓勵。
雖然一開是探討《全動法》,但結果後段大篇幅是談論中天和NCC之間(尚未完結)的訴訟戰,並以尚未完結的狀況下判定NCC壟斷媒體發言,有以偏概全的立論;而且,假設NCC對中天的判斷有問題,傅委員亦未有提出任何具體建議應該如何改善審核機制,只是說他們隻手遮天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