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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問題後,應該給對方空間與時間去回答完整,並且不要打斷較佳。後面提出的問題我覺得很不錯,對於分配水資源以及農田灌溉,提出較現實的問題。
開頭感覺像是在閒話家常一樣,不像是質詢,而真有 探討到的PCR 費用問題又太短
不太讓被詢問者回答問題,多為單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講話有重點而且不會步步進迫讓對方有空間去回答
大部分的質詢都是緊扣在一個主題上,當公部門的回答帶偏了,立委會從公部門的問題找出癥結點,在希望公部門回到問題本質上,例如我評鑑的影片裡探討缺蛋所以用進口雞蛋來解決短期問題,立委則提出進口只能解決短期問題並會衍伸出費用上升的情況,本質應該是本土總雞量上升,提升蛋量才能解決根本問題。但相較其他立委,他不會提出具提建議讓公部門承諾改善。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