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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立法委員質詢切題,也有掌握問題癥結,但尚未讓受質詢人有發言空間稍顯可惜。
委員對於人工智慧以及基本計算機運作並沒有很了解,對於現下以及線上的差別也沒有完全理解以致於此質詢毫無意義都是唐委員在教育此位立法委員
我覺得經過這次委員的質詢,我可以更加了解知道我們台灣的局勢與兩岸關係,對於國安方面的考量,真的是要小心警慎,雖然我們的民主制度可以為我們選出一個符合我們想法的領導人,但我們也要提防他國的干擾與影響,我覺得這很重要。
無具體提出如何提升對軍人尊重,無解決問題,只分配很少時間在談考察後看到的現象以及可以如何進行更好的資源分配。希望未來能看到委員能提出執行觀點或方法。謝謝委員對退伍軍人的關照,對於榮院的想法很新穎,給與鼓勵。
委員的想法非常成熟,所說的話也緊緊相扣主題。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