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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找得很清楚,對於整個情況很了解,所以問的時候也能讓人覺得有做功課。質詢方式讓人很舒服,不會咄咄逼人,也很尊重被質詢的人。整個文辭的邏輯很清楚,都有緊扣主題。
一開始看他們都在笑 以為只是作秀 後來直接硬起來 覺得讚
此委員會要求各公部門對於各項議題提出更細部的資料以便大眾了解,但在資料準備上容易有誤,例如在2023/4/24的質詢上,說台灣電價從10元要調漲至14元,馬上就受到公部門的糾正,我覺得這點很誇張,對於自己準備的資料過於錯誤且不合理,自己卻不知道。
質詢準備充分,也能切中時弊,但問題有時候太冗長了,可以稍微再精簡一點
我覺得此質詢的兩個議題,比較危急的是本土產業持續受到中國政府打壓這件事,因為台灣十分仰賴與中國的貿易,對於這些產業,斷了這個大戶,其產業勢必受到劇烈影響,希望之後能督促相關機關,盡快將台灣的產業轉型,擺脫對中國的依賴。 後者國防問題,領空被侵害早已時有所聞,新聞一天到晚報導,中共軍機跨越邊線、中共軍演之類的事情,即使這件事很糟糕,卻也習以為常,我覺得在台灣,針對無人機的防範已漸漸無意義,也無能為力,身為國民對兩岸情勢早已聽聞,對於人民而言,其實就只要一個能夠維持現況、相安無事的和平社會。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