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覺得他是前的工作準備做得很足夠,對於每一個部份我們都很了解,在質詢對方時都能提出相對建設性的東西相對方提問,而不是詢問對方很空泛的事情,整個質詢過程都能清楚了解到該項目重點為何,不像有一些議員可能講了很多還是不知道他在表達什麼。
質詢時條理清晰,也有考慮的農民實行的難處並跟官員反映。
對於主題的資料研究很透澈,準備充分,十分用心。
林委員似乎對於議案內容並不熟悉,且對於官員回應未有反饋或要求,宜有更好質詢表現。
功課做足但態度有點急躁 可以稍微給人空檔講話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