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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引用數據輔佐自己的質詢,讓官員和公眾在有參照資料的情況下了解問題和討論
雖然是以較激進的方式進行質詢,但是能看出立委是真心想求得回覆,而不是一直聽被質詢的官方回覆。
以問政及闡述自己的立場而言,郭委員的應對及提問不卑不亢,沒有太多的個人情緒(也可能是語氣、聲調導致),訴求非常明確,和被質詢方也有來有往,也有得到了明確的回應,我認為這是一個成功的質詢
兩岸通航議題上並沒有做好充足的資料搜集,僅依據媒體報道內容作質詢,結果被交通部長指正中國只有開放航點但沒有開放自由行及團客後,仍然繼續鬼打牆要求政府「釋出善意」
委員對於人工智慧以及基本計算機運作並沒有很了解,對於現下以及線上的差別也沒有完全理解以致於此質詢毫無意義都是唐委員在教育此位立法委員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