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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了對一些政策現況的理解,但幾乎沒有讓官員有充分回應,很多時候是把自己的觀點不斷重複,特別是質詢主計長朱澤民時幾乎沒有讓對方完整回答。不過在質詢經濟部長王美花時,的確是指出部門無法確保供水穩定,以及電費有增加的可能性。
這位立法委員前面講不給國軍蛋這段有種故意在抬槓的感覺,我覺得回應的官員已經說得蠻有理有據了,但她的態度還是充滿著質疑,後面也是又提了一次官員前面承諾會公開的買蛋合約,不知道是前面沒聽到還是有什麼其他的理由,後面提到的蛋和生鮮價格雖然是個好問題,但也只是提出價格太高和聽起來在大學課堂上學到的理論而已,沒什麼具體的建議
還好,耳朵好痛
資料準備與時間控制得宜、對答節奏掌握得好。
羅委員的資料準備充分,也能透過質詢技巧得到有效回應及官員的應允,是非常良好的質詢。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