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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引用數據輔佐自己的質詢,讓官員和公眾在有參照資料的情況下了解問題和討論
語氣有些過於激進且有攻擊性(和之前看見的立委差不多),但整體會較快得到被質詢方的保證和清楚的回應,很難透過單一一個片段去判斷這個質詢風格是不是適當的,但若能少些情緒可能會比較好
口語發音標準,非常有禮貌 直接點出問題所在點,很好的提出外界質疑,句句重點,希望制度為有效制度 霸凌相關認定人員以學校人員居多 資料整理相當完整,以數據說明問題節點,以學生立場出發考量霸凌認定問題 邏輯清晰 補強政策缺乏保護的族群
這位議員口條清晰,並且問的問題也很有邏輯性,問題的點也是與公眾利益十分密切,也沒有讓台電方有機會模糊說詞。
觀看了張宏陸委員的質詢過程後,我認為委員口條清晰,對於質詢之目的明確,由於我對於法律不甚理解無法評斷其專業性,但其質詢有禮貌我認為十分不錯,感覺為良性互動。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