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條理清晰脈絡明確,且能切中問題核心給出具體的解決方案,明確針對所諮詢的資訊表示充分的理解與剖析,足見其背後所做功課之深,加之其能具體把握問政時間,結束時已將欲語之論點說明道盡,毫不拖泥帶水,清晰俐落,為立委問政之優秀範例。
對南投交通,特別是偏鄉地區十分熟悉,因此也直接點出很多現實遇到的問題,包括新年時民眾進香而造成的塞車倒灌、偏鄉地區沒有低地台公車讓老人家上車方便、幸福巴士覆蓋率不足等問題,即使不是住在該區的民眾,也能透過蔡委員的質詢對該地區的交通問題有所掌握
資料充足,只是問政技巧可以再加強。感覺沒有聽到什麼有效的回覆。
整體問政清楚,非常關注詐騙相關議題,同時也關注宜蘭的相關問題。 資料準備充足,給予官員充足時間回答,時間控制得當。 可以質詢更多關於交通議題的事。
質詢內容不管是稿還是PPT都準備很多,但質詢過程有點像在念稿,且有些細節不是很精確,也可能是行政單位資訊不夠透明或方便查詢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