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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都有在為大眾爭取利益,對於撥款給台電,但成效不佳的部分,問題問得很清晰,想要對方給出一個完善的回答,也是給大眾一個交代,對於世界關注的綠能議題,也問出了很詳細的答覆,還有民間變電箱設置不方便的問題,也希望台電給出完善的處理流程,有一句話說得很好,技術是可以做出來的,只是立委給官員回復的時間並不是很充足,常常插話,我覺得要再給對方多一點回答的時間
邱議瑩委員十分有魄力,能強調主題,並為農民發聲,提出改建雞場的困難點,
少數有給予政府官員足夠尊重的立委,言辭犀利而不是單純罵街
第一點我覺得關於客運,機場到宜蘭的班次需要加開有直接點到重點。後面五漁村及龜山島他要統計外 國觀光客的目的我不太清楚是要幹嘛。
感覺像是在對答案一樣,沒有質詢到底的感覺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