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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講話速度讓人覺得很舒服,步調有點偏慢但咬字清楚不拖沓,並且他的消息掌握得相當精確準時,不會有張飛打岳飛的問題。
條理清晰、對議題有一定的研究與了解
繼續保持,加油!!
委員雖然準備了很多資料,但大部分時間聽起來只在肯定政府施政,並未深入做質詢,僅在最後文化創意發展法質詢的時候,提出建議,有點可惜,不過整場質詢看下來,可以感受到委員對於文化是充滿熱忱的。
委員有針對政策細節提出許多看法,並請行政機關注意,但並未要求行政機關的後續作為,有點可惜,但總體而言,仍是一位認真問政的委員。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