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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關於電磁脈衝攻擊與偏遠地區的電網的整合是一個很好的問題點,其中委員也有想到綠能以後的電源管理方式是否足夠,這確實是值得台電和相關單位去做一個討論,並盡快訂定出管理機制。但是在提到需量競價成本以及淨尖峰發電量補助中3塊的差額沒有給部長答詢的空間,反而直接拋出貨櫃儲能,就覺得有點怪怪的。
傅委員質詢的敘述完整、口齒清晰,會直指問題的癥結點,要求官員給出明確的答覆,而非模糊的說詞。 但在不耐煩的時候說話會很不尊重人。
比較像是在聊天,看不出一個重點
我認為議員在未成年上犯罪的建議給得非常好,的確需要跟勞工局一起整合處理,因為不是每個孩子都可以順利的升學,如果為了錢被不法分子吸收,的確很可惜,我認為應該要立法保障那些孩子。
我覺得資訊來源可以再確認,並且提供強而有力的建議。 沒有攻擊性用詞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