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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準備充分,有事先了解民意及需求,也有提出該案以外的議題,如漁民、水文,也提醒了施工時需要注意的部分,整體覺得表現中上。
麥很爆,聽感會不好,而且他在質詢的時候會打斷被質詢人的回應,會聽不清楚被質詢人說甚麼。也是有咄咄逼人,也有可能是他只是想要得到答案,就是有或沒有看過那篇文章。
立委能提供案例讓大家更了解並明白其所敘述的例子 而部長多次想答話,但立委仍持續的質詢,應適當的讓部長答話,否則立委講了一長串之後,部長其實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思路清溪口條流暢,有充足的問題,但要留多一點時間給對方回答
發言犀利、強勢,有許多刁鑽的言論,太常打斷對方的發言,發言也少關注公眾利益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