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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立法委員質詢切題,也有掌握問題癥結,但尚未讓受質詢人有發言空間稍顯可惜。
質詢內容深入、切中時弊,亦提供完整具體解決方式,表現非常好。但建議可給予官員更多的答詢空間,避免雙方互相搶話的無效溝通發生。
對於訊息來源的掌握度稍顯不足,以自受網價格拿來質詢讓質詢的力度稍顯不足
極力為當地經濟發展、農民利益爭取保障。質詢中情緒有點激動,一直打斷政府官員說話、回答,且要質詢的問題未直接精準說出。
我認為它有很認真的在做質詢的準備,不會像以前網路上看到某些立法委員,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