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高雄市第2選舉區
黨籍分類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質詢內容不錯
優點是提出了許多證據,來證明霸凌事件的重要性,而缺點是有時會插話,會聽不清楚雙方在講甚麼。
針對國定假日補班補課的部分,我認為內政部不論怎麼做都會有聲音出現,今年恰好放的次數較多,所以民眾聲音相對大,但未來五年都會降至3次以下,我認為這就足以了,羅委員總是反覆地強調,我認為只是在危難內政部而已,若要提出民怨,如果有明確的資料我想會更合理。
相當友善禮貌,而且句句直切重點,提出計畫的困境及改善方法。
這是我第一次觀看這類的內容,發現委員諮詢內容很明確精準,但時常打斷官員的回答,若能讓官員江回答完整講完或許或更好,也更尊重人。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