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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的把控不太行
個人不是很喜歡,提出來的內容和數據都不正確,拿上來質詢又不給對方回答的空間,有種為了怕自己講錯話被糾正,不讓對方說明的感覺。最後還特別提一個要求處理的事情,雖然不知道是什麼案子,但有種為了特定案子通過上來質詢台留紀錄的感覺。
立委劉世芳質詢國防部長馮世寬,其中的議題包括幾點,一許多軍人被日媒宣稱涉共諜案,要如何預防共諜滲透,二退輔會是負責照顧軍人退休後的生活品質及生活保障的機構,那違反滲透法的退伍軍人還享有被退輔會照顧的名額嗎? 那要先稱讚質詢的流程是平和,流暢的,雙方都很尊重對方的發言權,會等到對方的回答再補出吝一個問題或自己的看法,那麼就我來說,我認為馮世寬部長雖然都沒有閃避問題,但回答的內容都有點籠統或是不太具體那麼我覺得這時候議員或許可以針對一些不清楚的點去追問,而不是草草了事,這點應該是我覺得比較可惜的地方
調理非常好,我本身是運動員也有因為學校設施的老舊而此受傷,沒想到會有委員關心到這個議題我覺得委員非常棒!
以問政及闡述自己的立場而言,郭委員的應對及提問不卑不亢,沒有太多的個人情緒(也可能是語氣、聲調導致),訴求非常明確,和被質詢方也有來有往,也有得到了明確的回應,我認為這是一個成功的質詢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