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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次會議提出許多看法,並給予行政機關相當具體的建議,資料蒐集相當完整,有針對細節進行追問,有強力要求行政機關的後續作為。
此委員會要求各公部門對於各項議題提出更細部的資料以便大眾了解,但在資料準備上容易有誤,例如在2023/4/24的質詢上,說台灣電價從10元要調漲至14元,馬上就受到公部門的糾正,我覺得這點很誇張,對於自己準備的資料過於錯誤且不合理,自己卻不知道。
提出自己的想法,堅持官員需有明確答覆。
我覺得建議不夠具體
雖然一開始並沒有進入主題而是進行感謝等行為,有點浪費了諮詢時間,但後面就正常,資料充足也有考慮到老人等各種預算問題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