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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有針對政策細節提出許多看法,並請行政機關注意,但並未要求行政機關的後續作為,有點可惜,但總體而言,仍是一位認真問政的委員。
立委提出的4個問題中可分為台灣內部以及台灣與中國間的經濟問題,建議立委可以統一問完台灣內部問題之後,再問台灣與中國之間的問題,呈現出一個順序性。
質詢內容有許多資料佐證,相當有條理,對於人民權利可能造成侵害的政策有持續追問該項政策的法律依據,並強烈要求行政機關進到公告的義務。
希望官員在回答時不要一直打斷
質詢內容條理清楚、不矛盾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