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桃園市第2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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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質詢的節奏是舒服的、有條理的,而且語氣和態度都很好。
態度有理 用詞清晰明瞭 有使用數據佐證
其中在外交簽約的部分有展現專業的部分,但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稱讚總統與外交部長得太過頭了,有點不是政治中立的感覺。
有事前充足的準備,在處理社會上詐騙的事件非常積極
立委能提供案例讓大家更了解並明白其所敘述的例子 而部長多次想答話,但立委仍持續的質詢,應適當的讓部長答話,否則立委講了一長串之後,部長其實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