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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宇立委我覺得不錯的點是,讓我知道了許多事件,同時也很在乎台灣的利益和邦交國,但是好像對其他委員有點意見,我認為可以不用在質詢時花費時間在上面。
主題分類清晰、條理分明,大主題是有關警消移的福利健康保障,但先從加給、工時、醫療照顧各個層面介入質詢及建議,並輔以簡報,也讓公眾能夠同時明白質詢問題,亦有給予一定時間讓內政部長回應,整個質詢對答十分完整。
普通 無特別突出的看法
要求主委收回不適當的發言,相當值得鼓勵,是一位懂得尊重國會的委員。
這次所提出的問題,雖然說可能是ㄧ般民眾會有的疑問,但只要透過稍微了解,就可以了解執政者所回覆的答案,但好像委員不是很滿意又重複問了幾次,我自己是覺得,同問題問一次就好,還有可以用專業一點的角度做詢問,不要僅限於表面問題,隨著教育程度提高,我相信此次執政者所回答的結果,一般大眾都能理解,而我更想知道的,是我們現在可能沒發現,抑或是未來可能會出現、有疑慮的地方,但我還是覺得,立委是一個很能站在民眾角度去替大家發聲的好立委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