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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有針對政策細節提出許多看法,並請行政機關注意,但並未要求行政機關的後續作為,有點可惜,但總體而言,仍是一位認真問政的委員。
問問題後,應該給對方空間與時間去回答完整,並且不要打斷較佳。後面提出的問題我覺得很不錯,對於分配水資源以及農田灌溉,提出較現實的問題。
質詢內容深入、切中時弊,亦提供完整具體解決方式,表現非常好。但建議可給予官員更多的答詢空間,避免雙方互相搶話的無效溝通發生。
立委在質詢時間的掌握上好像比較不夠精準,所以可以更注意時間的掌控
您好,我認為江委員質詢的不錯,問題清晰,且都是大眾可能會有的疑問,並針對問題提出解套,可見是有備而來,希望未來仍能繼續保持。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