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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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一直有個刻板印象,認為吳斯懷委員是一個為了親中而放棄台灣利益的人,但在我看完質詢影片後改觀許多,我發現他會站在台灣整體的情況去思考問題該如何解決,也不會偏袒中國或台灣,是客觀地解決問題,不會為了要搶鏡頭而一直大聲訓斥質詢對象,是有認真的準備質詢內容的委員。
口語發音標準,非常有禮貌 直接點出問題所在點,很好的提出外界質疑,句句重點,希望制度為有效制度 霸凌相關認定人員以學校人員居多 資料整理相當完整,以數據說明問題節點,以學生立場出發考量霸凌認定問題 邏輯清晰 補強政策缺乏保護的族群
立委問政太咄咄逼人,兩個不相關的議題硬要說成同一個,並且還要對方跟他有相同觀點才可以,一直要對方說不相關的答案,感覺很像是在套話,並且沒有給人家太多回答的時間,一直插話,聽到官員的回覆,也沒有改變自己的想法,雖然後面提到的偏鄉維電網,是一個很好的設施,為偏鄉發聲,但還是希望立委能不要這麼強勢
我覺得講話有條理,且有做足充分準備!
言語中透漏情緒勒索,且發言時過度激動,若能更加理性、平穩會更好。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